- 关于清除峒河沿岸生活垃圾,进一步美化城市,提高城市品味的建议
届次: |
十四届一次 |
编号: |
142 |
类型: |
生态建设—资源环境 |
案由: |
关于清除峒河沿岸生活垃圾,进一步美化城市,提高城市品味的建议 |
处理状态: |
已审核 |
提案人: |
周晓燕 |
附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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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吉首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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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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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关于清除峒河沿岸生活垃圾,进一步美化城市,提高城市品味的建议
吉首市狮子庵电站职工 周晓燕
多年来经过各级领导对峒河的治理,峒河沿岸的环境、水质都有了很大的改观。但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扩容,峒河水面上的生活垃圾和自然垃圾又开始多了起来,加之自来水厂在我们电站下游,还有沿河风光带的修建,确实影响了城市环境和市民的用水安全,为提高城市品味,发展生态旅游,针对这些情况提三个建议:
1.能否在狮子庵大坝加装一套自动拦污设备,把生活垃圾和自然垃圾阻拦在上游,然后集中处理,保证全市人民用水安全。
2.各级政府应加强对上游居民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理。
3.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应加强对在绿道附近河岸进行烧烤和野炊的群众做好宣传工作。
吉政办复﹝2017﹞号 A类
关于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的答复
周晓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除峒河沿岸生活垃圾,进一步美化城市,提高城市品位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狮子庵大坝加装自动拦污设备的建议
一是经市水利部门论证,目前在我州尚无此类设备的应用,相关设备的拦污效果及对大坝可能产生的影响还在探索中。
二是在大坝上游加装拦污设备有可能对河道及大坝的行洪效果产生影响,不利于防汛,需谨慎对待。目前狮子庵电站大坝建有河段、重点水库实时监控探头一处,省级河道保洁在线实时监控一处,保障网络实时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三是按照城乡同建同治工作要求,已督促上游相关乡镇街道认真落实保洁制度,确保岸上垃圾不入河、河面垃圾及时清理,并由两家环卫公司对河道进行了清理。
二、关于上游居民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理的建议
为掌握问题症结,市美丽办认真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造成垃圾入河的主要原因:一是峒河上游沿河有部分村组隔河而建,垃圾清运成本高、难度大,垃圾收集设施缺乏,少数村民为图方便,将生活垃圾直接倾倒入河。二是绿道沿线的摊贩、烧烤摊点,对垃圾收集处理的方式简单随意,少数摊贩直接将垃圾倾倒入河。三是沿河几个村组村民在自建房时,将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装,为节约清运费,直接倾倒入河。
对此问题,我办高度重视,具体办理情况如下:一是3月初,由矮寨镇、石家冲街道对绿道、峒河沿线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对卫生的死角死面进行排查,共清理了垃圾10余吨。二是对沿线的乱搭乱建摊棚进行集中整治,拆除绿道沿线、新溪口、坪朗等地的摊棚23处,面积约300多平米。三是市德夯风景区管理处对沿线环卫设施进行了摸排,换装并新安装了一批分类垃圾桶。四是对矮寨方向峒河沿线的村组的垃圾清运纳入全市环卫外包范围,要求两家环卫公司增加清力量,加大清运频次。
三、关于加强峒河沿岸、绿道沿线烧烤野炊管理的建议
一是对新溪口的露天烧烤摊点进行了整治,拆除了河滩的露天烧烤摊点。
二是我办对峒河沿岸、绿道沿线的环境卫生实行每天一督查,并由矮寨镇、石家冲街道安排专人,分段实行每日一巡查。
三是矮寨镇、石家冲街道办事处根据同建同治工作要求,加大了宣传力度,要求村民做好垃圾分类减量,按要求投放到集中处理设施中。同时,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结合饮用水源保护、湿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村民、游客的法律知识宣传。
签发领导:杨建军
承办人员:熊思勇
联系电话:15974329386(手机)、8520868(办)
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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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立案 |
办理回复: |
暂无综合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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